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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拿手法的“剛柔相濟”辨
洛杉磯 吳侃陽中醫師
(2017年02月24日) (杏林論壇第119期)
歷代推拿按摩專著都曾提到有關推拿手法“剛柔相濟”的內容,但對於“剛柔”為何物、“剛柔”為何要相濟、以及“剛柔”如何相濟等問題,都缺乏詳盡的論述,以致令學者頗感困惑,無所適從。筆者從多年的臨床實踐中領悟到,“剛柔相濟”乃是中醫推拿按摩療法之精髓,離開了它,臨床手法則似失魂落魄,始終無法完美地體現出中醫推拿按摩療法的臨床特色,可以說,推拿手法的“剛柔相濟”是考察推拿醫者水平的唯一標準。
人們在評論某個醫者推拿按摩水平時,常常依據其手法的熟練與否來判定,對此,筆者甚不以為然。俗話說,抓不到老鼠的貓,只能稱作觀賞貓。手法的熟練程度只能說明醫者推拿手法練習或操作時間之長短,並不能證明其臨床療效之優劣,以及患者的感受之好壞。
任何推拿手法使用多了都會熟練,但任何手法,並不一定都能體現出中醫推拿按摩療法的臨床優勢。就像武術一樣,武術的作用是搏擊,花拳繡腿雖然好看,但臨場競技卻不堪一擊。患者選擇推拿按摩療法,所要求的並不是醫者的手法套路如何,而是既要求能夠治療疾病或恢復疲勞,又必須讓患者感覺舒適。醫者能在自己的推拿手法中同時做到這兩點,才能稱得上功夫到家,“剛柔相濟”的深刻內涵即在於此。
由於地緣的關係,中醫推拿按摩手法歷來分為南北兩大派系,其中北方人偏粗獷,故北派的治療手法偏重;而南方人偏嬌弱,故南派的治療手法偏輕。鑑於推拿手法有輕重之分,而臨床辨證有虛實之異,故中醫推拿常以輕手法補虛,重手法瀉實。
因此,許多人理解“剛柔相濟”時,常常據此以為指的是輕重手法的臨床運用而已;也就是說,在臨床辨證施治(法)的過程中,要求醫者必須首先明了患者機體之虛實,然後再分別以相應的輕重手法補虛瀉實,以免鑄成“虛虛實實”之大錯。
也有人從部位受力的角度來理解“剛柔相濟”,譬如胸腹部和腰背部之間的受力差異,小腿肚受力遠遠低於大腿部位等等,因此,他們認為“剛柔相濟”是指機體在整體調節治療中的輕重手法並用等等。
這些說法似乎都有一定的道理,只不過作為中醫推拿按摩醫者,這些基本常識是必須具備的。正像針灸醫生一樣,不懂得各個部位經穴的不同進針要求,就難以施行針灸療法。上述這些說法雖然符合中醫的臨床治則,然而筆者認為,僅僅以此來看待“剛柔相濟”之道似乎稍嫌淺薄。
我們知道,中醫推拿按摩療法的最大臨床特點是能讓患者在舒適柔和的手法治療中,達到恢復疲勞、祛除疾病的目的,這個特點是其他療法所無法替代的,這也是人們樂意接受推拿按摩療法的原因之所在。
依據患者的要求,在臨床上,推拿按摩手法需要突顯兩大特點:其一,手法要柔和,輕柔的推拿手法能讓患者避開針藥之苦和肌膚之痛,使之通體舒泰。其二,既為臨床治療,就必須講究療效,患者的最終目的是治療疾病或者保健養生。
故醫者應設法運用手法的技巧,將療疾所需要的“力”深透進入患者體內,使之盡快康復。如若硬要固執地視“剛”和“柔”為手法之輕重,我們則根本無法達到上述那種治療境界。臨床上,某些醫者不明其道,手法硬的,常常容易傷及患者,導致治療後的疼痛、肌膚瘀紫,甚則出現脫臼、骨折、癱瘓、死亡等醫療事故;而手法輕的,則似“隔靴搔癢”,難以起到治療作用。
或許有人見到某些患者滿足於日式指壓那種用死力重壓的“指壓療法”,以為中醫推拿手法的“剛柔相濟”之說似應斟酌。其實不然,指壓是中醫推拿手法之一,是指利用醫者的手指適當按壓患者某些部位和穴位,以達到散瘀止痛的目的;而當今在社會上流行的所謂“指壓療法”並不屬於中醫療法之範疇,筆者之所以這樣認為,是因為這種療法根本不是以中醫臨床所必需的辨證施治(法)來指導,他們只知道簡單地盡力死壓患者某些不適之處,以滿足患者的快感。
中醫理論認為“不通則痛”,適當地按壓不適之處,可以改善經絡氣血不通之痺;然而,以大力死壓某個固定的部位,實為“飲鴆止渴”,其機理似乎為西醫的“神經傳導阻滯”理論,以使患者感覺麻木而舒緩一時之苦。
同時,過度的用力會造成新的瘀傷,形成更為嚴重的“不通”;因此在臨床上,這種指壓的力度只會一次大過一次,方能舒緩患者的不適;一段時間後,由於醫者指力不敷,只得借助木棒或鐵棒等物來施壓了。久而久之,患者受力部位肯定會形成硬結,直至麻痺萎縮。患者渴望重手法刺激,是因為其經隧不通,氣血痹阻所致,此時若以柔和的推拿手法,輸入適當的力度,散其瘀滯,遠勝於那種所謂的“指壓療法”。
再者,死力按壓雖然能給患者以短暫的舒緩,但不僅不能減輕患者的病痛,甚至還會不斷地加重傷損;其臨床治療猶如吸食毒品,會使患者深陷而不能自拔。所以說,日式指壓不具備中醫推拿按摩療法的臨床特點,二者天壤之別,絕不可以混為一談。
也許有人對筆者的“剛柔相濟”之說不以為然,他們依據自己的臨床經驗,認為在臨床手法中不可能同時具備“受力輕”和“滲透深”兩種特點,以為筆者的說法似乎是癡人說夢。他們始終認定,要收到某種程度的療效,就必須施用較重的手法;因此,患者體表的瘀紫或療後的疼痛等不適感覺應屬“在所難免”,一段時間後,其機體會自然恢復,可以不必理會。
由於持有這種膚淺的認知,這些人的專業水平難以繼續得到提高;同時,這也是他們的手法容易引起臨床醫療事故的根源之所在。他們只知道輕重手法不可兼施,卻不懂得臨床上“剛”、“柔”必需相濟;“剛柔相濟”的深刻含意在於剛中有柔,柔中寓剛,重的力道應該用輕的手法送出。
舉例來說,譬如運動關節類手法中的“扳法”,許多人採取大(長)軌跡扳動,尤其是頸項部旋扳,這種危險的大動作常常會傷及頸部肌筋骨節或脊髓神經,是不可取的。施用這種硬手法,如若先將患者的頭頸旋向某一極限位置時,再輕輕撥之,就可以用輕柔的手法達到同樣的效果,此即“剛柔相濟”之一斑。筆者以此施展推拿手法時,輕鬆自如,毫不費力;患者亦能全身放鬆,毫不緊張,醫患之間能夠如此配合,豈不妙哉?
多年來,筆者曾努力探求“剛柔相濟”之道,至今雖然不敢說深明其意,但在推拿手法的臨床運用中,剛柔和諧已現端倪。臨床上,無論是年幼、年老,或體弱者,還是身健體壯之強者,均樂於接受。
筆者所收治的病患,年齡從一個月的嬰幼兒到近百歲的老年人都有,而臨床療效均較顯著。譬如治療小兒肌性斜頸症,只需1-7次即可恢復正常;治療腰椎間盤突出症急性發作,尤其是腰4-腰5和腰5-骶1椎間盤突出臥床不起者,一般僅需4-7次治療即可告癒。
縱觀筆者的推拿手法,說重亦重,重而不滯;既能使患者有力道深透至自己體內的明顯感覺,肌表亦無任何痛苦感受,更談不上會出現機體組織損傷。這種“剛”的感覺,只有受力者才能體會得到。筆者的手法說輕亦輕,輕柔舒適,而且毫無“隔靴搔癢”之感。這種“柔”的印象,旁觀者都會留下相當深刻的印象。筆者以為,“剛柔相濟”的臨床特點應該是每位推拿醫者在推拿手法中所必須具備的,只有達到這個境界,才能在臨床上充分體現出中醫推拿按摩療法的特色。
通過多年的揣摩,筆者似已悟出,“剛柔相濟”的真正內涵並非指輕重兩種不同手法的互補,而是指推拿手法的靈活運用。醫者在施用任何一種推拿手法時,都應以患者所樂於接受的柔和方式,將能夠起治療作用的相應“剛力”輸入患者體內,直透病所。似此,患者既無重手法後的疼痛不適,又能收到較好的療效。
綜上所述,“剛柔相濟”中的“剛”,並非是指什麼重手法,而應該是指醫者所輸出的外力(嚴格來說,應該為“力入之勢”或“力波” ) 。由於許多醫者無法將此外力輸入患者體內,故其療效甚微。同理,“柔”也並非是指什麼輕手法,而是指患者所樂於接受的柔和手法。“柔和”並不等於“輕”,柔和應以不損傷患者筋骨肌膚為度,且富寓剛力。
臨床上,筆者使用柔和的手法,照樣可以送入深度的刺激;對此,凡曾嘗試過筆者手法者均留有深刻的印象。在筆者推拿治療過程中,受力者和旁觀者常常是相反的感受,旁觀者見筆者在進行推拿治療時,常常談笑自如,氣定神閒;手法看似輕盈,患者也毫無痛苦的表情,故以為所施力道不大。
而受力者親身體驗到力道深透的程度,認定筆者用了很大的力氣。記得有次治療小兒腦性癱瘓患兒時曾因此而產生誤會,旁觀的家長以為筆者施力不夠而提出異議;當筆者以同樣的手法和力度施於患兒家長時,方知這種滲透力較深的推拿手法不是他在旁觀者位置可以理解的。故嚴格地說,推拿療法臨床取效的關鍵在乎刺激力度之大小,而非推拿手法之輕重。
總之,筆者認為,“剛柔相濟”之意絕不只是專指某些個別手法,而應該體現在每一種推拿手法之中。推拿醫者只有掌握“剛柔相濟”之道,其推拿手法才會出現較大的改進,其臨床療效也會因此而出現大幅提高;而新的推拿手法將會因此而層出不窮,中醫推拿按摩療法亦將因此而得到更大的發展,這些都是筆者所最為樂見之專業景觀。
(此文刊登於2016中國特色醫療國際研討會暨中醫藥產品展銷會會議論文集)
(徐利亞 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