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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脈要精微論》“動靜”“精明”辨
孟琳升
(2017年08月21日) (杏林論壇第196期)
《素問·脈要精微論》有“切脈動靜而視精明察五色,觀五臟有餘不足,六腑強弱,形之盛衰,以此參伍,決死生之分”的論述。然而,由於斷句不同,致使“動靜”和“精明”頗有爭議。筆者認為,本經文係對臨證時強調脈、色、徵、症合參,也即四診合參重要性的闡述,是對診斷程序的高度概括。
《內經》對脈診及色診特別重視,所謂“見其色,知其病,命曰明。按其脈,知其病,命曰神。問其病,知其處,命曰工。 ”而明、神、工三者,“知一則為工,知二則為神,知三則神且明矣。”(見《靈樞·邪氣臟腑病形》)而這段經文則對工、神、明又作了淋漓盡致的描述。然而由於對經文斷句的偏差,以致對經文文意理解偏頗。除對“動靜”註解範圍局限外,“精明”之解尤多分岐:
1、解精明為穴位者:以王冰為代表,認為:“精明者,穴名也。在明堂左右兩目內眥也。以近於目,故曰精明。言以形氣盛衰、脈之多少、視精明之間氣色、觀臟腑不足有餘,參其類伍,以決死生之分。”王氏以穴作解,實指兩目之間印堂與山跟部位。作為醫者,不僅要全面切求脈象諸多情況,《內經》又強調必須與望診參合,講究對神、色、形、態不同變化的觀察。尤其在危重疾病和“詐病”情況下,決定其死與生,脈要切、色要察、神與形態均要觀視。即使明堂所屬各望診分佈部分,也更應詳予考較。顯而易見,經文的“視”,是廣泛的望診,並非單指穴位之間的審視。故然印堂、山根的觀望是重要的,但以切脈、察色、視形等與之並論,則嫌不恰。故此,清人姚止庵也異議:“精明注作穴名,誤矣。”
2、解精明為目神者:注家頗多。高士宗雲:“診脈之法,其一在於切脈動靜,或陽動陰靜、或陰動陽靜也。其一在於精明,視其人能審情辨物,與不能辨物也。”姚止庵之解更明:“蓋人一身之精神,皆上註於目。視精明者,謂視目精之明暗,而知人之精氣也。觀下文'夫精明者'一段可見也。”觀察目神,確在臨床有重要意義,俗謂“眼為心靈之窗”能反映心理或病理的一些情況。雖意較狹,然比“穴位”說者範圍略廣。
3、解精明為目子者:以吳昆為代表。他認為:“精明,目中眸子也。”日人丹波元簡尤贊此說,並引孟子說以證雲:“孟子云:存乎人者,莫良於眸子。胸中正,則眸子了也。”把瞳孔的觀察,與脈診等結合診斷,不能不說成是吳氏的一大發明。觀現代醫學診病(特別是昏迷、休克時),查對光反射,看瞳孔收縮等,也確有意義。但經文此處並非局限如此狹小範圍,故而此解亦嫌不足。
4、解精明為神氣者:認為係指人之神氣在外部的反應。馬蒔稱:“蓋精明者,指神氣也。《移精變氣論》有'得神者昌',《湯液醪醴論》有'神去之而病不愈也',《玉版論要》有'神轉不回'。則神氣精明,不俟於昏沉者,最為診法之要耳。”觀察神識是否精明,對確定神氣旺衰、存失、及有神、無神和假神、亂神等確有價值。然把精明注作神氣,《內經》並無此說。
5、解精明為聲色者:張志聰認為:“精明,五臟之精神見於聲色也”,“此篇論切脈、察色、聽音聲、觀臟腑、審形體,四診咸備,斯成脈要之精微。”此說有其見地,然以精明作為聲音與色澤的同意語,亦嫌牽強。
種種註釋,眾說紛紜,難衷一是。考其原因,除各自領悟分歧外,對原文斷句歧異,亦為根源。如 “切脈動靜而視精明,察五色”、 “切脈動靜,而視精明,察五色”等,種種斷句,使經文理解,各呈新義,仁智並見。就本篇內容及本段所述要義,筆者以為應作如下句讀:切脈,動靜而視精,明察五色,觀五臟有餘不足、六腑強弱,形之盛衰,以此參伍,決死生之分。 ”其理由是:
本篇專講脈之要領、脈診精微,全段以“切脈”為題首,故應獨立斷句以示明確、以顯重要。就整部《內經》言,特別強調切脈與察色並重觀點,切、望(視、察)參伍,才是真正的脈要、脈理、脈精、脈微。絕對不能單切脈而求脈、獨診脈而論脈。在診脈同時,本段經文更以“動靜”一詞,揭示出望視形體姿態的重要性。強調臨證時應精細、精審、精確地睹視觀望患者形體狀況、動作姿態,從而確認其精、氣、神與邪氣的關係。這裡的“動靜”,是指患者的形容、表情、動作的所有狀況。所謂“視精”,是指睹視觀望“動靜”時,定要精確無誤、精細全面。考查面目表情、容澤華色,當然包括王冰的視山根、印堂,也包括高士宗等目神,還包括吳昆的瞳子神氣,更包括馬蒔等的“神氣”及張志聰之“聲色”在內。對病者的容光、華澤、表情、動作、姿態,給以“視精”,便是對“動靜”的全面了解。經文的“動靜”,故然可候之於脈,但脈搏本身常動不息,而用“靜”字則無大意義。若用於陰陽脈位及脈勢,又嫌範圍局限。凡此種種想見,正是“切脈”與“動靜”分讀、“精”與“明”分讀之根據。
與“視精”之理相同,經文“明察五色”之“明”,並非泛泛修飾“察”字的形容詞。它既是“明察秋毫”詞的-縮略,又示人察“五色”應提高到“見其色,知其病,命曰明”的高度,加以重視。所謂“色以應日,脈以應月”。日、月是給人陽氣和陰氣資助的重要源泉之一,故經文脈色並提。所以強調“明察”,就是為通過在表之色與在里之脈,觀其相應程度。因此,“明察”者,不僅明細詳察全身膚腠五色、分泌物五色,更要明察面部五色。既要分清明堂分部五色之善惡,又要分清五色之所欲與不欲。五色之診,有常、有變,其理亦極精微,故非“明察”不足以知病情,非“明察”不足以“決死生”。對脈象的反复切求、對“動靜”的精到睹視、對五色的明晰觀察,便能診得五臟六腑的強弱、盛衰善惡,被診者之神機、生機、氣機,乃至病機、危機等,即可有較完整的掌握。
本文發表於《中國中醫藥報》2006、2、17、5版
校核 周晟芳